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办理程序:1、申请;2、受理;3、培训考试、测试;4、审查;5、认定;6、发证。
提交材料: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二份;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二份;4、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5、学历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7、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收费标准:教育理论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收费标准为:中专、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每人220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每人200元。
收费依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豫发改收费[2007]1582号
承诺时限:材料齐全一周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