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有什么医疗待遇?
失业人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失业保险期满后可享受下列待遇:
失业保险基金代为投保医疗保险,其住院和大病(尿毒症、癌症等),除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外,其余医疗费用如家庭承担确有困难的,由失业保险基金补助70%。
自由职业者如何参加医疗保险?
1、范围:具有城镇户籍和有关部门核发的《劳动手册》,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同任何单位无劳动关系,但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可以自愿参加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但须同时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2、缴费基数:按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
3、缴费比例:8%。
4、办理手续:统一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服务所代为办理,并向所在地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登记,缴纳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