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要求,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 工作机构
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办公室
受理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6:00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申请。
联系电话:0376-2972969
通迅地址:新县香山路
邮政编码:465550
二、 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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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索引号 |
信息
内容 |
公开
形式 |
生成
日期 |
发布
机构 |
详细
信息 |
1、 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组成。
2、 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内容。
3、 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
三、 主动公开
(一) 公开内容
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包括局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局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全局及办公室层面的主要信息。
1、 局、各股室及局属各二级机构领导名单;
2、 本部门制定的规章、文件;
3、 局工作规划,县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4、 工作开展情况及汇报;
5、 局年度重点工作;
6、 人事任免;
7、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8、 依法应公开的其它信息。
(二)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全局及办公室层面信息,本单位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 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单位信息,本单位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 依申请公开
(一) 提出申请
填写《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通过互联网、信函、电报、传真申请,也可当面申请。
(二) 申请的处理
1、 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 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①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 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 答复方式。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只提供纸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可当面领取也可邮寄或者传真。
五、 监督形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认为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应该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没有履行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1、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附件1
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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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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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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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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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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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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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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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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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它组织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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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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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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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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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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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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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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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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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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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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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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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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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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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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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受理机关无法按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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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填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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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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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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