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新县文化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新县文化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新县文化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6:00
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申请。
联系电话:0376-2971299.
通讯地址:新县京九路中段
邮政编码:465550
电子邮箱:xxwfj2005@sina.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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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索引号 |
信息
内容 |
公开
形式 |
生成
日期 |
发布
机构 |
详细
信息 |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新县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文化局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各二级机构的信息公开。文化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文化局及办公室层面的主要信息:
1、文化局及其工作机构领导名单;
2、文化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文化局工作规划,市文化局规范性文件;
4、年度工作报告;
5、本县文化事业发展主要数据;
6、文化局年度重点工作;
7、文化局人事任免;
8、文化局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9、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依法应公开的其它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文化局及办公室层面信息,本单位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 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新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 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 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 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在收到申请之日 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 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 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它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 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参见附页流程图。
4、收费标准: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按县物价办制定的具体标准收取),不收取其他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 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2967011。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1.新县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新县文化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附件一:
新县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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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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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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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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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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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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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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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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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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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它组织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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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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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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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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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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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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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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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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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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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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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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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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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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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
供方式(可多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获取信息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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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受理机关无法按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它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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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填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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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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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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