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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马科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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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1 10:21 信息来源:
新县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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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香山湖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决定: 马科林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局主任科员; 陈 锐同志任县卫生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杨运根同志任县人民医院正科级干部,免去其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张泽勤同志县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世祥同志县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立志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付新生同志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胡光永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正科)职务; 梅传旺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科)职务; 吴建华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主任科员; 丁久发同志任县高级中学正科级干部; 王德和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局主任科员; 周 峰同志任县人民医院正科级干部; 王胜利同志任县企业服务局主任科员; 杨家友同志任县外资项目办公室主任科员; 王成甫同志任县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周国强同志任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王刚宝同志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史清应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科级干部,免去其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王新荣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主任科员; 汤桂荣同志任县文化局主任科员; 黄 明同志任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刘和荣同志任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王才泽同志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刘万金同志任县商务局局长; 免去吴新涛同志县物价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余卫国同志任县物价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物流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扶德同同志任县物流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审计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李 宏同志任县粮食局局长; 免去范新海同志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黄文来同志兼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免去刘光明同志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夏代宝同志兼任县招商局局长; 免去胡新同志县新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龚炳喜同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殷 甦同志任县建设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余义发同志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郭忠安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赵 平同志任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程世海同志增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 刚同志任县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林 丽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夏 炎同志任县招商局副局长; 金维忠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 免去曾刚同志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职务; 谭 震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 扶 鹏同志任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杨书新同志任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胡良友同志任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陈廷贵同志任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张雩新同志任县统计局主任科员; 左宪明同志任县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科员; 王 荣同志任县粮食局副主任科员; 邬 兰同志任县文化局副主任科员; 卢从春同志任县物流管理中心副主任科员; 王成龙同志任县企业服务局主任科员; 张建顺同志任县企业服务局副主任科员; 徐功铭同志任县企业服务局副主任科员; 阮成茂同志任县企业服务局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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