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香山湖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 确保《信访条例》的顺利实施,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新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复查复核已经乡镇人民政府、香山湖管理区和县直有关单位作出明确处理意见,信访人不服,请求县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由副县长施业盛任委员会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平任常务副主任,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周秋红、县信访局纪检组长金德明任副主任。县信访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常设成员单位。临时成员单位根据复查复核的具体信访事项确定,其负责人为成员。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