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为全县人民创造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的生活工作环境,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进一步提升我县对外良好形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全国文明县城测评体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借助全市“六城联创”活动的深入开展,立足新县实际,在巩固以往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县城。通过开展创建,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全面提升,树立新县良好对外形象。
二、全国文明县城评选标准
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参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主要分为以下八大块。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长抓不懈。精神文明建设机构、制度健全,队伍稳定,经费落实。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社区建设全面推进。
(二)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广泛深入,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形成制度。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坚持开展经常性的、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化解矛盾。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诚信为重点的公民道德建设广泛深入。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得到切实加强,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认同和热情参与,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军民共建、拥军优属等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遍开展,持续推进。基层创建工作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吸引力强。
(四)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各级党政机关清正廉洁,务实高效,依法行政,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建立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窗口行业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信经营、文明服务,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市民文明素质普遍提高,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反对迷信邪教,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成为广大市民自觉行动,形成了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的社会风尚。
(五)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积极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科教文卫体事业投入逐年增加。义务教育高于国家规定水平,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各项教育成效显著。科普工作依法扎实开展,科普阵地特色鲜明。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健全,建立了疫情防治和应急机制。居民健康水平高于同类城市。计划生育主要考核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精神文化产品生产成绩显著,文化市场管理有序,繁荣健康。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得力。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设施配套。社会用语、用字规范文明。社会公益事业得到积极有效扶持。社会福利设施完备。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六)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社会稳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群众有安全感。有效遏制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措施得力,制度健全。黑恶势力和“黄赌毒”得到遏制。城市管理法规、制度较健全,政府部门和执法单位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城市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
(七)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城市规划体系完备,城市环境清洁有序,绿化美化成效显著,主要道路交通顺畅,无障碍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城市环保措施落实,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效果显著,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必要的城市基础设施齐备,运行稳定,服务网点设置合理。节水工作达标。城市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八)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综合指标增长较快,经济质量和经济效益显著提高。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效果显著。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扶贫帮困措施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切实到位,再就业工作成效突出。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前)。组织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动员大会,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创建工作责任制,组织和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增加紧迫感和责任感,形成浓厚创建氛围。
(二)集中整治实施阶段(4月1日--6月20日)。按照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有力措施,抓好督促、检查和工作落实,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做到各项创建任务达标。
(三)组织申报阶段(6月21日--6月30日)。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程序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县城测评体系,认真做好自查,撰写申请报告上报市文明委。
(四)查摆补缺,迎接检查阶段(7月1日--7月25日)。省文明委将组织人员对申报创建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各部门严格按照创建工作要求,逐条对照标准,及时查漏补缺,全面做好迎接省文明委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四、创建目标
(一)2008年创建成全国文明县城。
(二)南信叶路、寨檀路、旅游景点(区)沿线乡镇千斤、苏河、浒湾、箭厂河、泗店、沙窝、田铺等在1-3年内成功创建市级文明村镇,吴陈河、八里畈、新集等乡镇成功创建省级文明村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广泛开展文明单位、花园式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村开展省、市级文明村(镇)创建。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在农村大力开展“文明农户”、“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妯娌”、“好邻居”评选活动,改善村容村貌,促进乡风文明。
(三)县直各单位广泛开展文明单位、花园式单位创建活动,各职能部门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1-3年内,县直各单位各部门要成功创建成省、市、县级文明单位或花园式单位。认真指导各旅游景点(区)开展文明景区创建工作,2008年,金兰山、将军墓、红色首府、香山湖管理区积极创建市级文明景区。
(四)新集镇在去年新城社区省级文明社区试点创建的基础上,在县城各个社区全面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力争2009年全部达到市、县级文明社区。社区创建工作中,要广泛开展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确保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五、创建工作措施与要求
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事业各个方面。因此,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创建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为政委、县长为指挥长,有关县处级领导为副指挥长,县直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督导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社会秩序整治工作组、优质服务工作组、社会公益事业管理工作组、科教文化建设工作组和宣传教育工作组(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附后),从有关部门抽调得力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同时,新集镇、县直各单位、各部门围绕创建目标也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由专人负责落实创建任务。
(二)明确任务,责任分解。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基本指标包括8个一级指标,31个二级指标,77个三级指标,涉及到县直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市民。根据全国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将责任逐级分解到各个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每一项工作有一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抓落实。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根据全国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及时制定实施方案,以表格或条款式逐一列出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创建任务及完成时限。同时,要广泛发动县城居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大格局。
(三)宣传发动,全民参与。一是组织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动员大会,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宣传活动,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指导思想、评选标准、创建措施家喻户晓,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成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二是新闻宣传部门做好创建活动的舆论宣传,县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新县、政府信息网开辟专栏,及时全面反映创建工作动态,积极推广创建经验,排查创建难题,强化宣传教育。三是工会、团县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县直各单位、新集镇及其居委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组织和引导青少年、妇女和广大干部职工、县城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县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建立督导制度,定期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总结推广成功创建经验,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创建工作逐项落到实处。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各项标准,具体操作过程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责任单位根据创建标准和县委、县政府的创建工作要求,认真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和落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