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西街农贸市场原属县新华印刷厂部分,在企业破产终结、完成资产清算和职工安置后,应为国有资产;属县农业局部分,现仍由县农业局负责经营管理。针对该市场实际情况,为加强小西街农贸市场管理,推进我县“六城联创”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对小西街农贸市场产权及经营管理权属进一步予以明确:
1、原属县新华印刷厂的市场产权和经营管理权一并移交给县市场发展中心。
2、隶属县农业局的市场产权不予变更,其经营管理权无偿移交给县市场发展中心。
县政府要求,小西街农贸市场由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经营管理,县企业服务局、县农业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市场经营管理权移交等相关工作。县“六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要牵头组织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县企业服务局、县农业局、县城管执法办、县工商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小西街农贸市场的划行归市、市场外溢、环境卫生、车辆停放等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小西街农贸市场管理达到“六城联创”工作创建要求。县市场发展中心作为小西街农贸市场管理主体,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市场建设、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规范、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