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班子成员:易 洁 党支部书记、局长
王英福 党支部副书记
余 斌 副局长
熊在潮 副局长
朱 林 纪检组长
朱 伟 工会主任
二、机构设置:新县司法局设立有办公室、政工股、宣教股、基层股、律师公证管理股、司法鉴定与法制仲裁管理股、依法治县办公室和法律援助中心8个职能股(室),有律师事务所、公证处2个二级机构和15个乡镇派出机构。
三、主要职能:1、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新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意见,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制定新县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及县直单位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3、管理、指导和监督律师、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工作;4、负责新县法律援助工作;5、管理、指导新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6、指导新县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7、管理和监督本县仲裁机构及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8、宣传、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工作;9、监督本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10、负责新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11、参与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