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县 审 计 局
领导班子成员名单:
局 长:李 商
副 书 记:周伯泰
副 局 长:胡明春、谭先阳
纪检组长:彭 泓
工会主任:徐有枝
机构设置:
(一)下属机构: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二)内设股室:(1)财金审计股;(2)企业审计股;(3)行政事业审计股;(4)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5)办公室。
主要职能是:通过审计监督对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加强对国家财政收支和与国有资产有关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主要职责是:(一)向县政府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
下列审计: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务收支;
2、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县级国有工商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4、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国有金融机构和县级直接管理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
收支、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6、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
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它有关基金、
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9、乡(科)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县直国有
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10、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三)向县政府领导提交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
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
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四)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
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组织实施对国有重点大中型企业和国家重点项目进
行审计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对其他国有企业和国家建设
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六)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
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电话号码:2986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