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调度协调,切实抓实抓细。加强未开工项目协调统筹,由分管县领导牵头,深入细致开展问题梳理,详细掌握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建设用地落实、资金筹措、招投标,施工队伍人员组织、“三通一平”落实等情况,建立问题措施台账,明确办理时限,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尽快办理立项(核准、备案)、用地、环评、规划选址、安全等备项手续,提出征地拆迁计划,并报指挥部备案,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加强续建项目建设力度,实施单位负责人每周至少2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形象进度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在保质量保安全的前提下督促加快施工进度,形成更多投资量。加强在建项目推进力度,建立在建项目工作台账,落实“现场办公、一线督导、分类推进、项目调度、观摩点评、联合督查、联审联批、通报问责、执法检查报备、项目要素保障”十项制度,逐一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协调解决在建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五)强化信息报送,定期汇总情况。建立竞赛活动任务进展情况通报、简报制度,各责任单位要在每周五下班前报送本周的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并在2021年3月30日前、2021年4月30日前、2021年5月30日前,将本月项目建设开展情况报告送县发改委汇总;2021年6月17日前将竞赛活动开展情况报告送县发改委汇总。县发改委要全面总结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成功经验并提出下步工作措施,形成活动总结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
(六)强化经验交流,努力比学超赶。完善项目观摩点评机制,重点选择总投资规模大、影响力强、有典型代表性的重大项目,于2021年3月召开竞赛活动动员大会,并分别在2021年4月、5月、6月组织开展重大项目观摩点评活动,由县领导带队深入项目建设现场,通过看项目进展、学经验做法、议工作举措,总结交流重大项目建设成功经验,形成互看、互学、互比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推动各级各部门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七)强化督查实效,规范活动开展。统筹规范竞赛活动督查检查工作,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县发改委、重点项目办开展全县性的项目建设督查检查与考核活动,县各有关部门不再单独开展专项督查,切实减轻各单位及项目业主的迎检负担,将更多精力集中在项目推进具体工作上。坚决防止和严厉打击项目建设中的各种强装强卸、强买强卖、恶意索要、阻工闹事,以及偷盗施工材料、器械等违法行为。树立“以项目成败论英雄、明奖惩”的考核导向,对项目推进不快、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列入重大督办事项并及时报县委、县政府。对项目推进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保质保量提前完成进度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