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审〔2021〕10号
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新县联兴高温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 万吨耐火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县联兴高温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河南中曼威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新县联兴高温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 万吨耐火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申请》、信阳师范学院关于《新县联兴高温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 万吨耐火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属于改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新县产业集聚区九龙岭工业园,项目利用原新县和鑫冶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厂房(烘干车间)及西北侧空地进行改建,建设年产1.2 万吨耐火材料技改项目,项目技改完成后不新增产能。拆除1 条年产1.1 万吨不定型耐火材料生产线,将细鄂破机、对辊破碎机、振动筛、搅拌机等进行整合,在新增地块中重新建设1条节能环保自动配料生产线,进一步提高生产自动化、智能化。并对1条年产0.1 万吨定型耐火材料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配套新增相应除尘系统。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你公司应当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建设单位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施工、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排放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污水管网建成前: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用于周边肥田,不外排;后期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
2、废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料斗进料口、破碎、磁选对辊破碎、筛分工序分别设置集气罩,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入料仓过程、配料搅拌、装料工序分别设置集气罩,烘干车间中配料搅拌处设置收尘管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本项目营运期噪声在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基础降噪减振等措施,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4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磁选金属、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给物资回收公司;除尘灰回用于生产。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加强日常管理,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五、满足《报告表》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营。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八、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你公司在本项目环评文件报批过程中,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情形,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验收材料报县环保局,以便日常监管。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