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新县鑫龙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新县鑫龙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1年8月11日至8月13日)。
联系电话:0376—2981005(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新县新集镇蔡庄政法小区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县鑫龙加油加气站 |
信阳市新县金兰山街道办事处卓湾居委会S新213路西 |
新县鑫龙加油加气站 |
河南沃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建设营业站房、罩棚、自动洗车设施,安装4台加油机、2台加气机,1个30立方米汽油储罐,2个15立方米汽油储罐,2个30立方米柴油储罐,1个60立方米LNG储罐;年销售汽油666t/a,柴油775t/a,LNG加气834.03t/a,CNG 加气416.1t/a。 |
1、废气防治措施:营运期采用SF型双层卧式地埋油罐,采用电子液位仪进行汽油密闭测量,安装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采用自封式加油枪及浸没式卸油等方式。 2、废水防治措施: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委托专业清掏公司定期清掏;洗车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待区域污水管网完善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噪声采用种植隔声绿化带、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立减速慢行标志,禁止站内鸣笛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储油罐罐油泥、油水混合物、废矿物油及废棉纱抹布由有资质清洗公司清洗并进行处理处置;隔油池沉渣、加油区地面漏撒处理产生的废沙由密闭容器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