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新县首府路原粮管所家属楼东楼(原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不动产转移登记问题,依据新政办(2018)70号《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暂行)》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一)、(二)款,第五条(二)款、(三)款和(2019)21号《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暂行)》第七条意见,我单位拟对新县首府路原粮管所家属楼东楼土地权属来源情况予以公示,并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依据。现将权籍调查结果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新县首府路原粮管所家属楼东楼,楼座基底占地面积323.22平方米,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权利类型为划拨,现实际用途为商住。经查原房产登记档案,该宗地上房产已全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为便于办理转移登记,暂按现状落宗办理。
若对上述公告的信息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新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依申请对该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
地址:新县四桥文广旅体局二楼
电话:0376-2791805
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