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征启公告〔2021〕15号
为实现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新县2021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本批次共涉及金兰山街道办事处1个街道办事处卓湾居委会1个居委会,拟征收集体土地1.7233公顷,其中农用地1.7233公顷(耕地1.6550公顷)。其中:
宗地一: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7233公顷,东临大别山干部学院一期,西临大别山干部学院一期,南临大别山干部学院一期,北临大别山干部学院安置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卓湾居委会。征收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
三、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实施新县2021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建设,为实现公共利益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次征地由拟征收地块辖区金兰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并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由新县人民政府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建设工程征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进行风险评估。
六、其他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2.如对该批次征地有异议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应在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金兰山街道办事处或新县自然资源局书面提出异议申请。
特此公告。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