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气象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监督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层级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新县气象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我局将认真登记,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依法核实处理。
一、监督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开,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举报投诉。
二、监督举报方式
1.通过电话形式投诉举报。电话:0376-2962120,办公时
间:8:30-12:00,14:30-18:00。
2.通过信函等形式书面投诉举报。收件地址:河南省信阳市
新县董店社区将军路新县气象局, 邮编:465500。
三、监督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新县气象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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