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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公安局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发布时间:2022-01-19 来源: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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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公安局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为进一步规范新县公安局行政执法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新县公安局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公示如下:

新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0376--2727755

新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0376--2727739

新县公安局控告申诉股:0376--2727778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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