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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寻求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最优解”
发布时间:2022-12-04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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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上次的庭审和刚才的座谈,特别是法院给出的司法建议,我们认可争议解决的办法,我们申请撤诉。”近日,在涉社会保障待遇系列行政诉讼案的一场协调化解座谈会上,原告方如是说道。

  一份司法建议书,化解三起案件

  2022年9月,新县法院受理了三起要求支付社会保险待遇行政诉讼系列案。因诉讼标的一致,属于类型化行政争议,新县法院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新县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精神,进行了庭前沟通、庭审实质化审理和庭后协调化解座谈。在此基础上,办案团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厘清了在处理该问题时依法行政的思路和行政行为的方向,以司法建议书的方式发挥司法的指引作用,让支付之争找到了解决的突破口。原告即时撤诉,实现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发挥“关键少数”的重要作用

  在该案的审理中,被诉行政机关重视、支持行政诉讼工作,出庭负责人在庭审中开诚布公,对争议的形成原因作出了详细解释,取得了原告方的理解。在庭后的协调化解座谈会上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表态,打消原告的顾虑。“民告官”推动“民见官”,最终促成“官民和”,真正推进了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强化院领导办案,发挥示范效应

  为深入践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积极落实上级法院关于“院领导带头办案促争议实质解决”新要求,该案由分管行政审判的院领导聂晓静担任审判长,经过层层对接、来回沟通、多次释法,最终确定以发送司法建议书形式助推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履职,在注重实质解纷的同时,也保证了办案效率。

  新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以加强行政和司法的良性互动、共建法治政府为目标,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源头化解,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贡献应有的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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