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22年10月9日,我局接新县信访局(新信转[2022]095400号)转办件,反映部分婚庆服务单位与酒店经营单位利用合作协议涉嫌抵制其他婚庆服务竞争者公平竞争的违法行为,要求核查真实情况。接此转办件后,我局于2022年11月18日组织涉信访酒店经营单位与婚庆服务单位进行行政约谈。
新县城区设立婚庆典礼堂场所大型酒店经营单位有9家,独立经营出租婚庆典礼堂场所酒店经营单位1家,其余8家酒店经营单位分别与6家婚庆服务单位签订婚庆典礼堂合作协议。协议约定酒店经营单位提供部分宴会厅场所,婚庆服务合作单位出资婚庆典礼堂设施建设,形成一站式婚宴婚庆营销模式。在合作期间,婚庆服务合作单位承办婚庆服务时按照合作协议价格租用酒店经营单位婚庆典礼堂场所,第三方婚庆服务单位在酒店举办婚庆服务时,可通过交纳灯光、音响(像)、场地使用费等费用租用酒店经营单位婚庆典礼堂。也可以选择在无基础婚庆设施宴会厅举办婚庆典礼,婚庆典礼堂出租所得利润按合作协议分成。
综上所述,酒店餐饮服务行业、婚庆服务行业市场准入门槛低,市场竞争激烈。酒店经营单位与婚庆服务单位自愿联合,扩大经营规模,提升自身市场竞争力,谋求婚庆婚宴服务市场份额。经与局法制股、局法务顾问会商认定,酒店经营单位与婚庆服务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符合市场竞争规则,不构成市场垄断。
【调查与处理】针对信访中反映部分婚庆服务单位与酒店经营单位利用合作协议涉嫌抵制其他婚庆服务竞争者公平竞争,及今年发生多起因法定不可抗拒的原因取消婚庆庆典宴会拒退预约金消费纠纷情况,我局就市场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敦促经营者不得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法开展有序竞争,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等方面组织上述单位进行集体行政约谈。要求酒店经营单位与婚庆服务单位不得阻碍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不得存在价格违法行为,不得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消费者有自主选择、预定婚宴,制定婚庆服务单位或者婚庆典礼堂的权力,酒店经营单位及婚庆服务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
【典型意义】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消费水平的提高,人们消费观念随之发生很大的改变,由婚庆公司策划婚礼,提供全套服务,减轻了消费者很多的负担,为此社会对婚庆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由于国家尚未对婚庆、商庆等宴会庆典的经营资质做出相关规定,婚庆服务行业乱象日渐显现,服务不规范、无序竞争、捆绑销售、胡乱叫价、临时增加收费项目等问题突出。本次我局开展集体行政约谈,旨在维护婚庆服务行业市场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督促经营者依法开展有序竞争,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