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2023〕2号
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新县“爱心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新春佳节将至,为进一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体现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困难群体的温暖关怀,根据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对全省困难群众发放“爱心消费券”工作的通知》(豫商运〔2023〕1号)文件精神,我县将为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爱心消费券”。为切实做好“爱心消费券”发放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发放目的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帮扶济困,立足于对特定困难群体予以特殊关爱,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时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繁荣市场,确保全县困难群众不因疫情影响而生活困顿,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发放对象
此次“爱心消费券”发放对象为全县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放给本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发放给所在供养机构或托养机构。具体发放对象以民政部门提供的2022年12月份数据为准。
三、资金来源和发放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预拨“爱心消费券”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23〕1号)文件精神,预拨我县“爱心消费券”资金715万元。“爱心消费券”资金由省财政全额负担,实行先拨付后清算,由县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每人发放300元“爱心消费券”。
四、发放方式
“爱心消费券”由县级政府安排发放,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兑现。对于我县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采取以发放购物卡方式进行发放和使用。
(一)新集镇、香山湖管理区、金兰山街道要与县城内限额以上或大个体商超企业对接,其余乡镇要与辖区内限额以上或大个体商超企业对接,签订“爱心消费券”使用和核销协议,通过商超购物卡发放和使用。若辖区内没有限额以上商超企业,各乡镇(区、街道)可指定2023年拟入库或正在培育大个体参与。购物卡要编号,实名制登记造册发放。
(二)县财政局根据民政局提供的发放对象信息将“爱心消费券”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区、街道),各乡镇(区、街道)以文件形式把承担“爱心消费券”使用的商超名称及发放金额报县科工局审核。
对于困难群众中的智障残疾人、孤寡老人、儿童等本人不便使用商超购物卡,可委托乡镇(区、街道)、村(居)委会以委托人身份领取并使用购物卡,帮助做好所需物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五、时间要求
(一)1月13日前,县民政局要将发放对象名单提供给县科工局;
(二)1月20日前,资金拨付或商超预付卡、纸质消费券发放到位;
(三)2月28日前,全部使用核销完毕;
(四)3月6日前,县科工局、财政局、民政局对我县“爱心消费券”资金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上报。
(五)3月31日前,省、市对资金的核销情况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六、核销办法
新集镇、香山湖管理区、金兰山街道办发放对象由本级政府落实,专人负责与县城区内限额以上或大个体商超企业对接,通过查询企业系统数据,进行“爱心消费券”资金使用和核销工作。
其余乡镇发放对象由本级政府落实,专人负责与辖区内限额以上或大个体商超企业对接,查询承担“爱心消费券”使用商超企业系统数据,进行“爱心消费券”资金使用和核销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爱心消费券”发放工作专班统筹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负责对“爱心消费券”发放、核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县科工局负责“爱心消费券”发放工作的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便民有效的发放和核销措施;县民政局负责真实准确提供发放对象名单,共同做好消费券发放和核销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保障、拨付、监管等工作;各乡镇(区、街道)、村(居)委会负责帮助“爱心消费券”的领取和使用,做好困难群众所需物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区、街道)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分管副职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爱心消费券”发放工作,并于1月15日前将姓名、联系方式报县科工局、财政局。要指导、帮助受益困难群体按期足额消费,积极协助困难群众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区、街道)每日下午5:00前向县科工局和财政局报送“爱心消费券”发放和核销进度情况。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部门、各乡镇(区、街道)要重点围绕“爱心消费券”在体现党和政府关怀、为民服务、帮扶济困、刺激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并及时关注舆情动态。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部门、各乡镇(区、街道)和相关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进行虚假交易,严禁截留、挪用、骗取资金,不得发生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哄抬物价等行为。
此项工作结束后,县科工局、财政局、民政局将对“爱心消费券”发放和核销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附 件:新县“爱心消费券”发放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023年1月16日
附 件:
新县“爱心消费券”发放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李庭琳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汤 勇 县政府副县长
吕继文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朱昌波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张 健 县政府办一级主任科员
邹海波 县科工局局长
刘晓海 县财政局副局长
方常亮 县民政局副局长
匡昭平 县科工局一级主任科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工局,邹海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专班成员单位做好“爱心消费券”发放和核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