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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3-02-26 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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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农户申报。农户(种植户)自愿申请,向村委会据实申报符合条件的耕地补贴面积。

  2、核实公示。村两委组织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品种、申报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复核。乡(镇)组织对村级上报的耕地补贴面积开展实地复核,无误后,报县农业农村部门核实认定。

  4、核实认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对乡镇复核后的耕地补贴面积进行实地核实。

  5、二次公示。县核定无误后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6、补贴发放。两次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向财政部门提供耕地补贴发放清单并录入系统,并会同财政部门办理补贴兑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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