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县财政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这条主线,先后出台了多项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一)优化采购流程。一是实行“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企业与采购人线下不见面,线上面对面参与开标,整个开标过程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和电子化,投标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二是启用合同在线签订功能,中标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入库后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与采购人在线签订合同,在疫情防控期间大大提升了供应商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性。三是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参与我县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信用承诺函,不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等证明材料,大大降低了供应商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的经济成本。
(二)减免税费负担。一是取消保证金,2019年我县政府采购全面取消了投标保证金,2021年全面取消了履约保证金。二是取消不合理收费,严禁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费用,严禁要求代理机构或者供应商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实行电子招标文件免费下载,严禁向代理机构或供应商收取项目监督费。三是严格资金支付责任,强调采购人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实行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采购备案制,按时足额支付中小企业项目款项,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四是推行首付款和预付款制度,要求政府采购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其中对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50%。五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制定《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落实落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扣除或价格加分等政策。
(三)精准助力企业。一是支持电商平台建设,在新县政采平台开辟“新县地方特色产品馆”等特色场馆,为企业提供展销平台;实施网上直采、在线议价、网上竞价等简易采购程序,提高小额零星采购的交易效率。二是推行“信用政采贷”,进一步强化企业信用在政采贷中的作用,打造“财政搭台、信息共享、银企双赢”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新模式,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三是全面建立回访制度,对中标企业进行面访或电话回访,搜集企业的意见和诉求,严格按照“13710”工作制度解决企业提出的要求和问题。
2022年,新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助企纾困成效显著。一是政采平台数据亮眼。政采平台开通至今已累计开通采购账号 235 个,累计开通供应商账号206个,累计上架商品 27580 个,累计交易金额 2892.1万元,累计成交订单 3594笔,累计节约资金 193.33 万元。二是落实政策力度空前。2022年新县财政局不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和价格扣除政策落实力度,2022年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占全部合同总量的比例达到了83%。三是企业负担明显减轻。2022年已累计取消向供应商收取的专家评审费9万多元,取消向供应商收取的采购代理费180多万元,取消投标保证金600多万元,取消履约保证金13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