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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D021-02212-2023-00011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26日
标  题 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县“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运营补贴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新政办〔2023〕27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6日

新政办〔2023〕27号

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县“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运营补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香山湖管理区,金兰山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县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运营补贴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7月26日

  

新县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运营补贴方案

 

  依据《河南省“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实施方案》以及《信阳市“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农民群众方便、快捷、安全出行为主线,以农村客运真通实达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创新模式、全面提升,加快补齐农村客运发展短板,切实提升我县农村客运普遍服务水平和整体品质,为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的运输保障。

  二、总体目标

  为实现我县165个建制村通客车,将公交化运营和班线客运线路连通的行政村比例提高到100%,农村客运停靠点距行政村村部2公里以内,行政村直达或一次中转到县城的比例达到100%。打造以“公交化运营+班线客运”为主、以“预约班”为补充的村村通客车“升级版”,让农民群众出门见路、抬脚上车,出行更方便、更快捷。

  三、主要任务

  1.投入10座中型客车24台(以下简称“万村通”客车或“村村通”客车),满足17个乡镇24条通村客车线路群众出行需求。

  2.根据运营成本核算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万村通”客车进行补贴。

  四、运营模式

  通村客车运营亏损实行财政补贴,由政府实行绩效考核。补贴资金实行“政府补助、行业监管、企业运行”的模式。在年度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建制村“万村通”客车运营亏损专项补贴资金。

  根据国家规定的中小城市每万人拥有公交化车辆7个标台的标准,我县拥有城市公交84台(共84标台)、城乡公交95台(共93.5标台)、毗邻县农村客运车辆11台(共7.7标台),总计185.2标台。全县共36万人,按万人7个标台拥有量配置,共应配252个标台,现有185.2标台,每万人拥有量约5.1标台。结合当前我县农村群众外出务工、农村常住人口较少等实际情况,我县“万村通”客车拟投入24台(12标台),未超出国家规定的配置标准和现有经济发展水平配置车辆。

  五、财政补贴范围和对象

  (一)补贴范围:经审定的到建制村的运营线路、通车方式、通车车型的运营亏损给予财政补贴。客运班车运行方案可根据实际出行需求的变化由交通部门进行调整、优化。

  (二)补贴对象:实施建制村通客车的运营企业。

  (三)运营成本以及各单项成本的核定:

  “万村通”客车驾驶员总人数:驾驶员总人数=“万村通”企业年实际总运营小时÷劳动法规定每年每人工作小时数(每周不超过40小时),配班驾驶员据实核定;

  人员工资(驾驶员、管理人员):按照当前本行业工资水平参照县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合同工资就低标准暂定。人员工资总额按照核定的人员数量和人均工资核定;燃料及动力费据实核定,保险费按规定据实核定,管理费、安检费按规定据实核定。

  根据上述各项计入“万村通”客车运营成本规制的核算,依据“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建设考核验收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拟对涉及该项工作的17个乡镇(区、街道)投入24台10座中型客车进行运营。通过实地调研,确定每个村最近乘车点到乡镇的实际距离,规划出合理候车站点和运营线路。

  (四)拟投入“万村通”客车营运规制成本:

  驾驶员工资:按照当前本行业工资水平就最低标准每月4500元,24台车每月需工资54000元,每年需1296000元;

  管理工资:按照负担全县165个建制村的农村客运运营,需12名管理人员,按照每人每月4000元,12名管理人员每月需工资48000元,每年需工资576000元;

  管理人员社保:按照当前我县最低社保缴纳基数,每人每月886元,12名管理人员每月需缴纳10632元,每年需缴纳127584元;

  燃料:按照每年不低于3万公里计算,平均每日最低行驶里程84公里,按照每百公里油耗14升,油价8元/升,每日燃油消耗90.75元,月均燃油费用2722.5元,每车每年需燃料费32670元,24台车每年需燃料费784080元;

  轮胎:结合“村村通”道路路面较窄、陡坡弯道较多等实际情况,出于行车安全考虑,需每年更换一次轮胎,每车6条轮胎,按照每条轮胎400元算,每车每年2400元,24台车每年需57600元;

  维修保养:每月车辆例行保养及维护费用,一/二级保养、日常维护、维修更换零件等费用,每月需1800元,每车每年需21600元,24台车每年需518400元;

  保险费:每车每年投保费用11472元,24台车每年需保险费用275328元;

  安全基金: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文件规定,按照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客运业务按照收入的1.5%的标准提取,每车每月需125元,每车每年1500元,24台车每年需费用36000元;

  GPS服务费:4G网络GPS动态监控系统每车每年800元,24台车每年需19200元;

  证照审验费:车辆审验、营运证审验、二级维护检测,按照每车每月300元计算,每车每年需3600元,24台车每年需86400元;

  安检费:根据相关规定,营运车辆每天应进行安全例保检查一次,每车每年需1800元,全年共需43200元。

  以上费用,24台车总计每年需3819792元,县财政按照每年38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连续补贴三年,补贴资金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

  六、监督考核

  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村客车必须按照运管部门批准的起讫地点、运行线路、投入车型、日发班次营运,经营者根据GPS后台里程记录,每日将实际营运情况进行登记,每月报县运管部门备案审核。

  “万村通提质客车”实行按月考核,单车日均运营里程不低于84公里,月均运营里程不得低于2500公里,年均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由客运企业统一提出申请,报县运管部门核准无误后,根据车辆实际运营里程,按照每年补贴380万元,折合每公里5.27元的补贴标准按月发放补贴,次月发放上个月“万村通”客车补贴。具体补贴金额按照村村通考核评分细则的得分情况予以补贴,计算公式为:

  每个周期年年底开展一次年度考核,若一个周期年补贴的380万元有结余,在未发生任何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前提下,运营企业若完成周期年内所有问题整改,剩余资金作为奖励一次性补贴给运营企业;若完成周期年内部分问题整改,剩余资金根据整改完成情况按比例补贴给运营企业;若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剩余资金不予补贴。未能补贴给运营企业的剩余资金,由县财政统一收回。

  此外,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已领取“万村通”补贴中拿出一定金额,专门用于对安全意识强、操作规范好、群众满意率高的“万村通”驾驶员进行直接奖励,以此促进“万村通”客车长期稳定发展,具体奖励办法由企业自行制定。

  七、其他事项

  1、合法性原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费用,以及国务院明令不得收取的费用,不计入“万村通”客车营运规制成本。

  2、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凡是不属于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能计入本期成本。

  3、相关性原则:凡与万村通客车营运主营业务无关的费用,一律不能计入万村通客车营运规制成本。

  4、合理性原则:影响万村通客车营运规制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行业标准或社会公允水平。

  5、计入“万村通”客车营运规制成本包括: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燃料及动力费、保险费;营运车辆修理费、管理费、其他直接费用等项目。

  6、不计入“万村通”客车营运规制成本的包括:应当在各项专项基金中开支的费用;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各种资产性支出,即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及改良使用性能的支出;被没收的财产;对外投资支出;企业非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费用;国家规定的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万村通”客车财政补贴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运营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完整,及时并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相关部门应责令其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挪用、骗取的补贴资金,核减或停止拨付资金:

  (1)截留、挪用万村通财政专项资金。

  (2)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万村通客车补贴专项资金。

  (3)擅自改变万村通客车补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4)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支出标准。

  (5)虚列投资完成额。

  8、“万村通”客车运营企业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运营企业客运有较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有足够的人、财、物满足建制村通客车;企业管理规范,运营收支与运营成本核算、清晰、透明,资料提供及时;“万村通”客车票价维持在合理水平;“万村通”客车公司化运营管理,单独核算,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政府各职能部门与公众的监督;“万村通”客车正式投入运营后,行业主管部门需制定“万村通”客车监督管理办法和“万村通”客车运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万村通”客车每年初,应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第三方审计报告,提出运营成本监审和财务状况审查申请;“万村通”客车信息化监管平台、约车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车辆具备视频监控功能。

  9、县交通运输部门对“万村通客车”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资金补助标准和确定续营的重要依据。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政府补贴建制村客车“万村通”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审计、监察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将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列入审计监督范围,对其行为依法实施行政监察,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附件:1.新县“村村通”客车运营成本分析表

            2.新县“村村通”客车考核评分细则

  

  文字解读:《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县“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运营补贴方案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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