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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县分局受理和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0 来源: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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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县分局

关于对新县七里坪河郭家河乡镇区段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和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新县七里坪河郭家河乡镇区段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和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20日至9月26日)。

    联系电话:0376—2981005(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县分局)       通讯地址:新县新集镇蔡庄政法小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受理和拟审批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报告

项目名称

新县七里坪河郭家河乡镇区段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新县郭家河乡境内,上起莲花堰水库(桩号 0+000),下至豫鄂两省交界(桩号10+100),属七里坪河中游段,工程治理对象跨度总长10.1km,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河道清淤、岸坡护砌、溢流堰重建、生产桥重建)、临时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1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132万元。

建设地点

河南省信阳市新县郭家河乡

行业类别

N7610 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建设性质

新建

总投资(万元)

3194

环保投资(万元)

111.132

建设单位名称

新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通讯地址

河南省信阳市新县香山西路279号

邮政编码

465550

法人代表

林绍清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豫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表

是否受理

已受理

受理时间

2023年9月20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和“两禁止”,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各类渣场及其他产生扬尘的散流体原料堆放场要按规范建设“三防”措施,加强设备及车辆的养护,严禁使用报废机械等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

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清淤区车辆冲洗水循环使用后用作作业面降尘不外排,土方临时存放处设置沉淀池和边沟对土方渗水收集后经路旁排水边沟回排入河。生活营地及食堂均租用郭家河乡已建设施,污水依托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避开敏感时段施工等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废弃土方应及时清理,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包括施工车辆、机械机修产生沾染矿物油废物,通过施工方建立现场施工管理体系,在维修点设置隔油容器,对沾油固废就地封装做到含油固废不落地,带回施工营地暂存,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门机构处理。

5、生态影响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单位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教育工作,合理确定施工期与施工方式,严格落实施工进度安排,加强水土保持措施,保护动植物资源,尽量减轻损坏现有生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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