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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公告】关于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6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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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我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历史建筑保护公布程序县政府拟定批准新增新县农行航空路办公楼、羚锐大厦、朝阳门市场、新华商场等15处建筑为第三批历史建筑(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现对以上15处历史建筑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5日。欢迎公众及利害关系人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进行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单位: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6—2955267

  电子邮箱:xxzjj2955267@163.com。

  附件:新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

  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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