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奖补资金拨付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安排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现拨付:
信阳市木城寨生态茶叶有限责任公司 25万元
新县浩鑫商贸有限公司 40万元
新县博琦商贸有限公司 10万元
新县勇胜商贸有限公司(新县箭厂河乡华联超市) 25万元
共计100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2023年11月11日--2023年11月15日)。
如对此项资金拨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中心提出意见(电话0376-2602556)。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按程序拨付资金。
特此公示。
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中心
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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