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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新闻发布会规程
发布时间:2023-11-23 来源: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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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6〕7号)精神,统筹做好县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设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县政府办主任担任。根据工作需要,受县政府委托或授权,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也可以进行新闻发布。县政府新闻发言人代表县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政务信息,实现政府与公众之间顺畅有效沟通。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新闻联络员,协助新闻发言人完成相关新闻发布工作。

  二、明确新闻发布内容。1.做好常规发布工作。县政府定期就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等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就重大突发事件、事故进展情况以及其他需要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的重要信息等进行新闻发布,回应社会关切。

  三、制定新闻发布工作计划。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在当年12月底前制定下年度县政府工作新闻发布计划,并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研究新闻发布事项,统筹安排新闻发布工作。

  四、确定新闻发布方式。可采用新闻发布会、新闻吹风会、情况通报会、记者见面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也可采用书面发布和网上发布等方式,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途径,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新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政府新闻发布会的第一平台,网站要设立新闻发布专题,公布新闻发布会内容。官方微信微博要发挥主要新媒体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新闻发布会相关信息。

  五、规范新闻发布程序

  (一)新闻发布主题的提出。一是县政府常务会或县长办公会提出;二是县政府办公室或县政府新闻办根据形势需要提出;三是县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提出。重大突发事件,应当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二)新闻发布会的组织。新闻发布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新闻办要强化新闻发布工作责任,特别是负责新闻发布具体工作的联络人员,要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发布主题确定、发布稿起草、热点问题答疑等前期工作。县政府新闻发布会由县政府新闻办负责人主持,县政府副县长进行主发布,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发布会。

  (三)新闻发布稿的确定。县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稿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起草,经县政府新闻办、县政府办公室有关领导审核后,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四)新闻发布会的报道。县政府新闻发布会由县政府新闻办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邀请媒体的范围,一般情况下应邀请县属媒体、省级驻信媒体参加。县属新闻单位要在重要栏目时段,及时、准确报道县政府新闻发布会内容,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有关新闻发布会的宣传报道必须符合新闻宣传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非正规渠道获取并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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