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五个一”助力行政调解“告知引导”谱新篇
发布时间:2023-12-20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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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新县加强“五个一”行政调解组织保障,切实发挥行政调解“告知引导”、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纠纷中的作用,行政调解群众知晓率、满意率持续提升。

       成立一个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县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职、县直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新县行政调解告知引导(“三个融入”)省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行政调解工作上下“一盘棋”全方位深入开展。

       设立一个专业行政调解委员会。及时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县领导为主任的新县行政调解委员会,建立完善调委会工作例会、工作台账、上报等各项工作制度,定期研究疑难问题、组织行政调解培训、发布典型案例,并就行政调解办公场所、工作流程、文书制作应用等进行统一指导、规范,切实推动打造集实战、实效于一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系。

       建设一批行政调解接待点(室)。在指导各乡镇(街道)、县直行政执法单位普遍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便民服务中心、基层站所,设立一批行政调解接待点(室),负责告知引导、受理行政调解,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行政调解“告知引导”试点工作格局。

       设置一批行政调解窗口。在县市民之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信访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置行政调解窗口,负责在便民服务、行业管理领域出现行政争议时,及时告知引导并进行行政调解,实现行政调解精准发力,有力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建成一支高素质行政调解队伍。以各级各部门行政调解委员会、行政执法队成员为基础,加强府院联动、“三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并将村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明白人”等群众认可度高、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纳入行政调解队伍,积极构建多部门、多层级联动、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的大行政调解工作格局。

  试点工作启动至今,新县各级各单位已主动告知引导行政调解7200余次,调解行政争议510余件、成功率超71%,助推新县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工作进入全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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