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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奖补资金拨付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1 来源:商务和投资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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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安排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现拨付:

  新县合佳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34万元

  新县浩鑫商贸有限公司 35万元

  新县博琦商贸有限公司 6万元

  新县勇胜商贸有限公司(新县箭厂河乡华联超市) 7万元

  新县勇胜商贸有限公司(新县陈店乡华联超市) 15万元

  新县祥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8万元

  新县轩诚商贸有限公司 18万元

  新县木子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16万元

  信阳亚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县九龙店) 20万元

  共计189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5日)。

  如对此项资金拨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中心提出意见(电话0376-2602556)。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按程序拨付资金。

  特此公示。

 

  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中心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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