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奖补资金拨付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安排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现对新县晟茂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公司拨付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2024年2月25日--2024年2月29日)。如对此项资金拨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中心提出意见(电话0376-2602556)。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按程序拨付资金。
1.新县晟茂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54万元;
2.新县勇胜商贸有限公司(新县吴陈河镇百尚超市)28万元;
3.新县先德商贸有限公司19万元;
共计101万元。
特此公示。
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中心
202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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