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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
新县:发挥专职调解员指导作用 助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汪某某与付某某均是八里畈镇南冲村村民,因高速征地补偿费产生纠纷。
日前,八里畈镇专职调解员得知这一矛盾纠纷后,积极参与指导矛盾化解工作。经了解,汪某某与付某某争议地块属于村油榨茶场,此次征地补偿费为地面附着物5768元以及土地补偿721元。八里畈镇专职调解员全程指导村级调解组织高效化解纠纷。调解员们积极宣传征地补偿政策、土地权属争议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极力劝说汪某某与付某某,做通了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汪某某获得地面附着物补偿费3000元,付某某获得地面附着物补偿费2768元,土地补偿费721元属于村集体所有。
此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了乡镇专职调解员的指导作用,调动了村级调解组织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下一步,新县司法局将不断探索人民调解新途径,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专职调解员业务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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