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县分局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 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24-04-30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县分局

关于拟对新县浒湾乡黄墩村报废机动车回收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新县浒湾乡黄墩村报废机动车回收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4月30日至5月7日)。

  联系电话:0376—2981005(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县分局) 通讯地址:新县新集镇蔡庄政法小区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县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县浒湾乡黄墩村报废机动车回收处置中心

新县浒湾乡黄墩村大广高速桥东侧100米

新县佰益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河南凯润生态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于扩建项目,项目位于信阳市新县浒湾乡黄墩村大广高速桥东侧100 米。项目占地面积22916㎡,项目依托现有工程设施并新建破碎车间、风险车辆暂存处、产品暂存处、新能源报废汽车拆解产品再利用研发中心、厂用车辆停放处、接待大厅、报废汽车露天暂存处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年拆解7700台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项目总投资56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

1、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和“两禁止”,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各类渣场及其他产生扬尘的散流体原料堆放场要按规范建设“三防”措施,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设施。营运期生产废气主要为废油液、制冷液抽取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经,危废间暂存油类物质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经和车辆拆解、钢板切割及破碎过程中产生粉尘。其中废油液、制冷液抽取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光氧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经一根15m高的P1排气筒排放;快速解体区粉尘经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一根15m高的P2排气筒排放;切割区粉尘经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一根15m高的P3排气筒排放;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一根15m高的P4排气筒排放;危废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光氧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经一根15m高的P5排气筒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室内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避免异常噪声的产生。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利用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钢铁、有色金属、橡胶、塑料、玻璃等,在厂区内产品仓库分类收集暂存后直接外售处置,不在厂区内进一步拆解加工。废安全气囊、废制冷剂、废动力蓄电池(锂电池)、废液化气罐、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回收部门进行处置。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液、废铅酸蓄电池(包括废铅酸动力蓄电池)、废电容器、废电路板、隔油池产生的油泥及污水处理设施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