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保、兜底。及时落实提标政策,根据《信阳市民政局 信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 2023 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信民文(2023)19号文。截至三月,农村低保14212户16530人,兜底保障1428户1796人,共计发放低保资金为3965040元。城市低保3096户3674人,发放低保资金为1161120元。
2.全县现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3243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2982人(集中供养372 人,分散供养 2610人),城市特困人员261人(集中供养 23人,分散供养 238人),按照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每人每年6864元,城市特困人员每人每年9828元的标准。
3.全面落实儿童福利政策,按照每人每月1050元的标准发放50名孤儿3月基本生活保障金5.25万元,按照1050元/人/月的标准补差发放12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月基本生活费10.116万元。全面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按照每人每学年10000元的标准,3月共资助16名超龄在校就读孤儿1.6万元。
4.高龄津贴发放。截至三月份,高龄津贴共计人数为7731人,发放资金415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