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保、兜底。及时落实提标政策,根据《信阳市民政局 信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 2023 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信民文(2023)19号文。截至2024年4月农村低保14233户16545人,兜底保障1423户1789人,发放低保资金为3967190元。城市低保3094户3669人,发放低保资金为1159575元。
2.全县现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3243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2982人(集中供养372 人,分散供养 2610人),城市特困人员261人(集中供养 23人,分散供养 238人),按照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每人每年6864元,城市特困人员每人每年9828元的标准。2024年3-4月份共发放城乡特困救助资金 5213367元。(特困金3838185元,护理费1255530 元,丧葬费 119652元。)
3.全面落实儿童福利政策,按照每人每月1050元的标准发放50名孤儿4月基本生活保障金5.25万元,按照1050元/人/月的标准补差发放13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月基本生活费10.1816万元。全面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按照每人每学年10000元的标准,4月共资助17名超龄在校就读孤儿1.7万元。
4.残疾人两项补贴。坚持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原则,截至目前发放8027名残疾人两项补贴共474.4825万元,其中享受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的6542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4576人,叠加享受两项补贴3091人。
5.临时救助。截至目前,临时救助1151人,共计发放123.89万元。
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秉承“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动上街巡查制度,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存权益。2024年到目前为止共计救助25人。
7.高龄津贴发放。截至4月份,高龄津贴共计人数为7828人,发放资金418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