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保、兜底。2024年1-5月,全县农村低保新增283人,退出491人,负增208人;城市低保新增46人,退出114人,负增68人。现全县共有农村低保14255户16552人(兜底户1419户14768人),城市低保3107户3682人。2024年1-5月,共发放城市低保金582.14万元,农村低保金1986.65万元,共计2568.79万元。
2.特困供养。2024年1-5月,全县新增特困93人,退出116人,负增23人;现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3260人,其中农村特困2996人(集中供养370人,分散供养2626人)、城市特困264人(集中供养人员24人,分散供养人员240人)。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月发放572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月发放819元。1-5月共发放城乡特困供养人员资金964.95万元,发放敬老院管护人员工资共65.35万元,发放护理人员工资共312.51万元。
3.临时救助。2024年1-5月,对1151人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23.89万元。
4.残疾人两项补贴。2024年1-5月,共发放8027名残疾人两项补贴474.48万元,其中享受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的6542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4576人,叠加享受两项补贴3091人。
5.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程。组织2024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为300名困境儿童发放慰问金15万元;按季更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数据,截至目前,共有留守儿童3342人、留守妇女1537人,乡镇儿童福利督导员17人,村(居)儿童主任206人;全面落实儿童福利政策,按照每人每月1050元的标准发放51名孤儿1-5月基本生活保障金25.94万元,按照1050元/人/月的标准补差发放13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月基本生活费50.48万元。全面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按照每人每学年10000元的标准,1-5月资助51人次超龄在校就读孤儿共8.3万元。
6.高龄津贴发放。截至目前,已对全县7828名符合条件的老人进行资料收集、信息录入及网上审核,并按照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及时发放。1-4月共发放高龄津贴164.42万元。
7.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024年1-5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4人,发放救助金额2.98万元。
2024年1-5月,共计发放惠民资金约4777.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