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县共享电动车运营安全管理工作,2024年6月27日下午,县城市管理局联合县消防大队、县公安局对县城区三家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铁塔、哈啰、青桔)进行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是对共享电动车充电机房、维修场所、消防设施配置、员工安全教育、投放车辆质量安全、车辆行驶安全、消防应急预案等各类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县城市管理局及联合检查的各部门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不符合充电机房设置要求的企业要及时迁移厂址,二是要长鸣安全生产警钟,时刻做好日常生产安全自查,确保日常生产安全稳定,三是要配齐投放车辆安全运行设施,坚持带病车辆、隐患车辆不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