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民政局6月民生救助数据月报

 
信息来源: 新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7-12

  1.低保、兜底。2024年1-6月,全县农村低保新增370,退出594人,负增224人;城市低保新增61人,退出141人,负增80人。现全县共有农村低保14250户16524人(兜底户1419户14768人),城市低保3100户3670人。2024年1-6月,共发放城市低保金689.1211万元,农村低保金3081.0191万元,共计3770.1402万元。

  2.特困供养。2024年1-6月,全县新增特困104人,退出145人,负增41人;现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3256人,其中农村特困2992人(集中供养370人,分散供养2622人)、城市特困264人(集中供养人员23人,分散供养人员241人)。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月发放572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月发放819元。1-6月共发放城乡特困供养人员资金1698.91万元,发放敬老院管护人员工资共78.48万元,发放护理人员工资共379.216万元。

  3.临时救助。2024年1-6月,对1297人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39.65万元。

  4.残疾人两项补贴。2024年1-6月,共发放8071名残疾人两项补贴569.7975万元,其中享受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的6562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4610人,叠加享受两项补贴3101人。

  5.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全面落实儿童福利政策,按照每人每月1050元的标准发放54名孤儿1-6月基本生活保障金31.605万元,按照1050元/人/月的标准补差发放12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月基本生活费60.52万元。全面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按照每人每学年10000元的标准,1-6月共资助18名超龄在校就读孤儿10.1万元。

  6.高龄津贴发放。截至目前,已对全县7996名符合条件的老人进行资料收集、信息录入及网上审核,并按照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及时发放。1-6月共发放高龄津贴249.545万元。

  7.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024年1-6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8人,发放救助金额3.68万元。

  2024年1-6月,共计发放惠民资金约6960.03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