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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管理
新县城市管理局关于燃气经营许可证注销的公告
2024年7月18日,新县威力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5家城镇燃气企业向我局提交燃气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意申请,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新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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