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县分局关于2024年10月22日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南信阳新县迎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6—2981005(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县分局) 通讯地址:新县新集镇蔡庄政法小区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县分局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信阳新县迎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变动) |
河南省信阳市新县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信阳供电公司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境内。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弦城-新县π入迎宾变110kV线路工程(线路变动段):本次评价的变动段输电线路起于大广高速(浒湾乡鄢山村段)西侧拟建16#塔,止于大广高速(浒湾乡鄢山村段)东侧20#塔。新建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全长约1.034km。本次按照工程本期规模进行评价。工程动态总投资1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5万元,占总投资的6.80%。 |
1、电磁:①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②输电线路下相导线与公众曝露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7.0m,与耕养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6.0m。 2、水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天进行基础土建作业。②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③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要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④禁止在施工现场拌制混凝土,选择购买商品混凝土。⑤线路施工人员可租赁周边居民空闲房屋,其生活污水可利用租赁户家中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①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在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②输电线路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塔基施工、架线安装,施工点分散,每个点施工量小,施工期短,安排在昼间施工,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③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④依法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站区施工均应安排在昼间其他时段进行。如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⑤施工中运输车辆绕行道路两侧的集中居民区,如因交通问题必须经过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运输道路周边居民的影响。⑥输电线路施工场地应采取简易围挡,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①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③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分层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植被恢复。④施工临时占地区域宜采取隔离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
报 告 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