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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县分局受理和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9 来源: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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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县分局

关于对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6万立方米水泥预制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受理和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6万立方米水泥预制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和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

  联系电话:0376—2981005(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县分局) 通讯地址:新县新集镇蔡庄政法小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受理和拟审批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报告

项目名称

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6万立方米水泥预制构件项目

建设内容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九龙岭园区。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水泥预制构件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1万元。

建设地点

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九龙岭园区

行业类别

C3021 水泥制品制造

C3022 砼结构构件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

总投资(万元)

1500

环保投资(万元)

64.1

建设单位名称

新县星硕混凝土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九龙岭园区

邮政编码

465550

法人代表

李想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中曼威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表

是否受理

已受理

受理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和“两禁止”,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物料堆放场要按规范建设“三防”措施;加强设备及车辆的养护,严禁使用报废机械等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营运期物料输送全封闭且安装喷雾装置降低粉尘;砂石骨料投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汇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经粉料筒仓仓顶自带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高于仓顶(距离地面21m)的排气筒排放,搅拌机进料及搅拌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分别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共2台,每条生产线设置1台)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均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排放限值要求;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近期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不外排;远期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搅拌设备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环保处理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机械设备非正常运行等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避开敏感时段施工等措施。运营期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金属构件收集后外售,不能利用的部分需办理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营运期设置1座10㎡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除尘器收尘灰及砂石分离机产生的砂石和沉淀池沉渣、实验室实验废料、清模废料回用前临时暂存以及钢筋边角料外售前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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