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民政局11月民生救助数据月报

 
信息来源: 新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12-20

  1.低保、兜底。低保、兜底。及时落实提标政策,根据《信阳市民政局 信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 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信民文(2024)27号文。截至2024年11月农村低保14068户16232人,兜底保障1369户1713人,发放低保资金为4427.0488万元。城市低保3027户3551人,发放低保资金为1273.9002万元。

  2.特困供养。全县现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3270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3010人(集中供养372人,分散供养 2638人),城市特困人员260人(集中供养 24人,分散供养 236人),按照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每人每年7356元,城市特困人员每人每年9984元的标准。2024年11月份共发放城乡特困救助资金 2243.8307万元。(特困金206.1450万元,护理费67.1760万元,丧葬费2.2068万元。)

  3.临时救助。2024年1-11月,对1940人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11.78万元。

  4.残疾人两项补贴。2024年1-11月,共发放8113名残疾人两项补贴1047.0875万元,其中享受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的6503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4691人,叠加享受两项补贴3081人。

  5.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2024年1-11月发放14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共112.5013万元,其中发放集中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共6.525万元,发放分散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105.9763万元。2024年1-11月发放47名孤儿生活保障金共56.7万元,其中发放17名超龄在读孤儿生活保障金共19.95万元。

  6.高龄津贴发放。高龄津贴发放。截至目前,已对全县8454名符合条件的老人进行资料收集、信息录入及网上审核,并按照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及时发放。1-11月共发放高龄津贴45.575万元。

  7.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024年1-11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7人,发放救助金额10.5万元。

  2024年1-11月,共计发放惠民资金约9428.92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