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民政局民生救助数据月报(2025年2月)
1.低保、兜底。2025年1-2月,全县农村低保新增134人,退出155人,负增21人;城市低保新增24人,退出40人,负增16人。现全县共有农村低保14054户16175人,兜底保障1348户1684人,发放低保资金为807.7410万元。城市低保3015户3525人,发放低保资金为225.7564万元。共计1033.4974万元。
2.特困供养。2024年2月,全县新增特困10人,退出15人,负增5人;现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3283人,其中农村特困3023人(集中供养364人,分散供养2659人)、城市特困260人(集中供养人员24人,分散供养人员236人)。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月发放613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月发放832元。2月共发放城乡特困供养人员资金206.9419万元,发放敬老院管护人员工资共17.62万元,发放护理人员工资共55.413万元。
3、落实临时救助。2025年1-2月,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15人次56.26万元。
4、残疾人两项补贴。坚持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原则,2025年1-2月发放8131名残疾人两项补贴共200.1118万元,其中享受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的6492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4705人,叠加享受两项补贴3066人。
5、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组织2025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为300名困境儿童发放慰问金15万元;按季更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数据,截止目前,共有留守儿童3094人、留守妇女1469人,乡镇儿童福利督导员17人,村(居)儿童主任206人;全面落实儿童福利政策,按照每人每月1174元的标准发放47名孤儿2月基本生活保障金5.5178万元,按照1174元/人/月的标准补差发放14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月基本生活费12.4806万元,按照每人每月1567元的标准发放5名福利中心集中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月基本生活保障金0.7835万元。全面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按照每人每学年10000元的标准,2月共资助19名超龄在校就读孤儿1.9万元。
6.高龄津贴发放。截止目前,已对全县8579人名符合条件的老人进行资料收集、信息录入及网上审核,并按照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及时发放。2025年1-2月共发放高龄津贴91.3万元。
7.流浪人员救助。2025年1-2月,救助流浪人员20人,发放救助金额1.37万元。
2025年1-2月,共计发放惠民资金约万1683.1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