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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2025年家电、数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5 来源: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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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实施河南省2025年汽车、家电及数码产品领域有关消费补贴政策的公告》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家电、数码以旧换新,现将新县家电和数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5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

  二、家电和数码产品

  (一)家电产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不含投影仪)、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不含组装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净水器(含直饮机、管线机)、微波炉(含微蒸烤一体机)、洗碗机、电饭煲(锅)等12类家电产品,对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按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对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按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二)数码产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数码产品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三)参与方式

  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小程序,登录“家电数码补贴专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完成实名认证,领取相应补贴券,到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的产品,每件单独支付结算,直接享受支付立减。补贴券当日有效,如未核销使用可再次领取。消费者需向商家提供送货安装(商品使用)地址、商品SN码、IMEI码、实物图片等必要信息,电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商品需现场开机或激活。

  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购买补贴范围内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三、参与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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