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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025-00004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新县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27日
标  题 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县民政局 关于新县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新发改〔2024〕328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县民政局

关于新县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新发改〔2024〕328号


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信阳市民政局 信阳市财政局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信民文〔202438号)文件规定,经实地调研、价格社会调查、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集体审议,报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殡葬服务收费

1.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殡葬基本服务是指殡仪馆在遗体处置过程中必须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含消毒、馆内抬尸)、存放(含冷冻保存)、火化(含骨灰装整)、骨灰寄存服务等4项,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殡仪馆内转接服务属于其标准化作业内容,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2.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殡葬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自愿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遗体整容化妆、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等,与基本服务密切相关的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3.殡葬用品价格。殡葬用品是指殡仪馆等殡葬服务机构向丧属销售的骨灰盒、寿衣、花圈等物品,其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实行差率控制,最高加价幅度不得超过实际购货结算价格的30%。销售丧葬用品应明码标价,不得限制丧属使用自带的殡葬用品殡葬服务机构应提供不同档次的骨灰盒,充分满足低收入群体需求

4.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实行殡葬服务收费公示制度

各服务单位要自觉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殡葬服务项目名称和具体的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在收费地点或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明码标价。

三、全面推行殡葬服务清单制度

在开展殡葬服务前,殡葬服务单位应如实提供包括服务项目(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在内的服务清单,供丧属选择,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认可,也可以合同、协议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相关内容。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诱导、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殡葬服务单位提供、发放的各种单据、证书、合同、协议等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四、加强部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各服务单位要努力改进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自身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同时要加强岗位职业教育,规范殡葬人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意识。

五、强化监督检查

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费,捆绑、拆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

六、优惠政策

()殡葬服务单位在设置殡葬服务项目时,应满足不同层次丧属的需求,特别要保障低收入丧属的基本服务需要。

()对城乡居民的减免政策,依据《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免除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新政办〔20204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试行期如有任何问题及时向我委反馈,执行中上级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收费单位要认真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殡葬服务收费方案的顺利实施。

 

附件:新县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227

 

 

 

 

新县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定价形式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殡葬基本服务

1、遗体接运(含车辆运输、消毒、馆内抬尸)

到指定地点接送遗体;对正常死亡遗体进行消毒处理后装殓。

政府定价

/

300

1、单程超过20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2元;

2、超过200公里以外的,双方协商确定;

3、停车等候30分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每超过30分钟(超过部分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加收20元;

4、指定时间接运,由双方协商确定。

2、遗体存放(含冷藏、冷冻保存)

将遗体放入冷藏柜(冷冻柜)内,以低温方式保存遗体。

政府定价

/·

150

此标准为普通冰柜冷藏收费标准。

3、遗体火化(含火化费、装灰服务费、普通骨灰盒)

用火化设备对遗体、残骸或残肢进行焚化,并对出炉骨灰按程序拾捡粉碎、装盒。

政府定价

/

470

含火化证明出具,12岁以下儿童遗体火化实行减半收费。遗失补办火化证每证10元。

4、骨灰寄存

约定期限存放骨灰。

政府定价

120

一年内免费。不足半年的按半年算,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重要延伸服务

5、遗体整容化妆

对遗体容貌进行修饰和美化;洁身指对遗体进行清洁卫生处理;更衣指按程序或客户要求对遗体更换衣物。

政府指导价

/

洁身更衣200

此标准为正常死者遗体收费标准。

整容化妆200

6、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含礼厅)

提供哀悼、祭奠、追思逝者的吊唁设备及设施租赁(含礼厅及礼厅内固定布置物品,礼厅出租的花圈另计)。

政府指导价

大告别厅400

含空调、悼念横幅、冰棺、瞻仰台、供桌、主持台、音响、电子屏、免费租用6个绢绸花圈、遗体告别棺、家属休息接待室、免费提供开水。

中告别厅300

小告别厅200

7、馆外收尸抬尸

根据丧属委托和需求提供遗体收殓及搬抬服务。

政府指导价

/

150(三楼及以下)

无电梯或有电梯不能正常用于运送遗体的,每上一层楼加收20元;使用电梯运送尸的,不得加收楼层差价。最高不超过500元。

8、守灵服务

提供专门场所及相关设备供客户守候遗体。

政府指导价

/

200

含灵堂间、水晶棺、供桌及黄绸布、祭拜垫、电子香炉、仿真花布置、桌子和凳子一套、床及床头柜、电子蜡烛等;免费提供开水。出殡时由1名工作人员送灵引导丧属将遗体送到火化车间办理相关手续。

9、回送

根据丧属需求回送骨灰或丧属至指定地方。

政府指导价

/

240

车辆购置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下的车辆,距离在20公里(含20公里)以内的为每车240元,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2元。丧属搭乘运尸车不收取任何费用;长途运载尸体往返里程200公里(含200公里)以上,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300

车辆购置费用在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车辆,距离在20公里(含20公里)以内的为每车300元,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2元。丧属搭乘运尸车不收取任何费用;长途运载尸体往返里程200公里(含200公里)以上,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10、骨灰祭奠

为骨灰寄存家属提供祭奠场所及相关服务。

政府指导价

/

60

提供鲜花、茶水、休息室、祭奠场所、祭奠设施等。(不选择相关服务的不得收费)

丧葬用品

11、骨灰盒、寿衣、花圈等

根据丧属需求销售,不得强制销售、不得捆绑销售。

市场调节价

元(件)

见公示牌

销售价格加价率不得超过30%。必须进行明码标价,设定不同价位、不同档次供丧属自愿选择。

1、实行殡葬惠民政策。对新县籍的城乡居民和非户籍常居人口免收遗体接运费(含馆内抬尸费、消毒费)、遗体存放(含3天内冷藏)、遗体火化费(含火化费、装灰服务费、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1年内)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费用后超出部分由丧属承担。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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