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产业方面
14.养蜂基地建设。支持建设标准化养蜂基地,对达到一类基地标准的蜂场,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5万元;对达到二类基地标准的蜂场,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2万元。
种蜂繁育基地建设。对种蜂数量达到70群以上,年生产种用蜂1000只以上,并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蜂繁育基地,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5万元。
蜂产品加工。对新建有标准化生产加工厂房,蜂产品加工设备齐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常生产经营满1年、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蜂产品加工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对蜂产品加工企业改进加工工艺、购买新型设备、提升生产线装备水平、研究开发新产品的,根据投资金额和效益产出评估结果进行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实际投资总额的10%。
品牌建设及销售推广。对新县蜂产业企业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新县蜂产品新获得绿色农产品认证的奖励2万元,新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奖励5万元,新获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的奖励5万元。对运用自媒体宣传新县蜂产业品牌,策划话题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平台上过一次以上热搜,形成较大影响的个人或企业,给予奖励1万元,每年奖励不超过1次。通过淘宝、京东、抖音等电商平台和自媒体平台带货新县蜂产品年销售额达100万元、200万元的个人或企业,分别给予奖励1万元、2万元,享受奖励不超过3年。
适用范围:蜂产业
执行时间:2023年11月24日起
责任单位:新县农业农村局、新县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享受方式: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牵头制定蜂产业发展奖补验收方案,联合相关部门按照申报、备案、验收、公示等程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报县政府研究确定奖补名单和奖补金额。蜂产业发展奖补资金按照程序纳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实施;对使用财政资金建设内容,不再进行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