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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统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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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统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并报县委: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统计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2024年新县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一是高度重视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召开党组会议深入研究部署法治工作,明确全年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和要求。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四大学堂”学习会等学习计划中,全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法律法规4次,积极主动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治意识。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教育,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推动县委县政府通过县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传达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新修改《统计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在2024年乡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上开展题为《坚持依法统计 提升服务能力》的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为全县65名中青年干部解读《统计法》《统计管理条例》等相关内容,用“以案释法”形式深刻分析统计违法行为以及相应的违法责任,强化领导干部的统计法规意识。二是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利用好国家宪法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制作电子屏幕、发放传单、展览板、宣传册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强化公众配合统计调查知晓度和配合度。结合统计执法检查深化统计法治宣传,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将统计法律法规的普及与宣传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开展面对面的“以案释法”“以案说法”,进行法治宣传,彰显统计法的严肃性和警示作用。

    (三)严格执法检查,形成有力震慑。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按时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针对性组织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不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定期抽取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4年累计检查企业7家。二是完善监督协同机制。强化部门协作联动,与税务、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沟通,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与联合监管机制,提高统计数据的匹配性。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巡察、审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加强在信息互通、线索移交等方面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四)狠抓基层统计,提升服务能力。一是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执法人员培训等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全局符合条件的业务骨干参加全省统计执法考试以及全县行政执法考试,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力量。目前全局已有6名同志获得行政执法证,为统计法治政府提供人才支撑。二是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增加全县统计系统培训频次,通过集中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培训效果。推动全县有统计任务的部门建立统计体系、设置统计岗位、配备统计人员、明确统计工作领导,保障相对稳定的统计队伍。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推动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实现数出有源、查之有据。截止目前已有64家“四上”企业完成系统安装以及企业统计人员系统操作培训。

二、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统计普法不够深入。上下联动力度不够,针对性不够强,普法宣传的形式创新依然不足,还尚未形成足够的集聚效应,统计执法案件的警示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依法统计力度不足。基层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基层单位和统计人员统计法治的观念还没有完全建立,统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对统计源头数据质量造成影响。

    (三)执法力量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具有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少,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执法监督效能。

三、2025年统计法治工作安排

    (一)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文件精神和新修改《统计法》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及时通报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筑牢依法统计思想防线。二是紧盯抓住领导干部这“关键少数”,推动县委县政府通过县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传达学习,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坚持统计工作红线底线,坚定筑牢依法统计意识。

    (二)强化法治宣传,提升宣传效果。一是持续加强单位干部职工对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等各方面法律法规学习;继续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四大学堂”学习会等方式督促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学法。二是以宪法日、统计法颁布日、统计开放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三)加强队伍建设,充实队伍力量。一是不断加强对执法业务人员开展法治知识及执法流程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水平,组织符合条件的业务骨干参加统计执法考试、行政执法考试,进一步增强执法队伍力量。二是持续推进有统计任务的部门完善统计体系、保障统计经费、稳定统计队伍,通过增加集体培训次数、执法业务人员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推进统计执法力度,扭转基层统计法治观念淡薄现象,从而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四)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监督效能。一是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工作,严格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二是持续推动各部门之前的协作沟通,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继续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合作,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新县统计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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