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施工图联合审查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摘要
49.施工图联合审查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施工图审查服务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以建设单位一次性送审项目的建筑面积为基数,按规定标准分档计收;县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收费以建设单位一次性送审项目施工图纸计算出的直接费用为基数,按规定标准分档计收。
原则上财政承担财政性投融资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所有审查费用、非财政性投融资项目的首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用及由于政府部门调整政策,导致非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需要重新审查的费用。非财政性投融资项目的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重新审查的费用。
适用范围:按国家、省市、县区有关规定必须进行施工图审查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装修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人防指挥工程及涉军、涉密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非房屋建筑工程。
执行时间:2020年12月29日起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享受方式:建设单位在县工程建设审批窗口申请施工图联合审查政府购买服务
实施工程地质勘察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摘要
50.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可在县工程建设审批窗口向县住建局申请工程地质勘察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工程地质勘察服务交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地质勘察机构承担。县住建局与建设单位及时沟通,并传送相关资料到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工程地质勘察单位收到资料后,在签约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地质勘察任务,并将勘察报告报送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将勘察报告上传工改系统或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实现信息共享。
适用范围:全县范围内社会投资一般住宅项目、社会投资一般工业项目,不包括私人住宅项目
执行时间:2022年11月17日起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享受方式:建设单位在县工程建设审批窗口申请工程地质勘察政府购买服务
精准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
51.紧紧围绕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企业、群众不动产“登记难”“办证难”问题,破解不动产登记中的难点、堵点、痛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用足用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省、市、县文件精神,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妥善化解我县2024年10月15日前房地产项目办证等相关遗留问题,2025年继续执行新县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文件《新县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若干措施(试行)》(新清理化解专班〔2024〕1号)、《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问题的意见(暂行)》(新政办〔2018〕70号)、《关于处理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问题的补充意见》(新政办〔2019〕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适用范围: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
执行时间:2025年1月1日起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享受方式:申请即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