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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新县惠企服务政策汇编——(十)人社政策汇编
发布时间:2025-04-11 来源:新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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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54.对经人社部门审批认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人员的就业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人员数量占总见习人员数量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为见习当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适用范围:经人社部门审批认定,吸纳符合政策要求的就业见习人员的就业见习单位。

  执行时间:2024年12月23日起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享受方式:见习单位申请,人社部门审核、认定、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55.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适用范围:县域内吸纳符合政策要求的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企业。

  执行时间:2024年12月23日起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享受方式:单位、企业申请,人社部门审核、认定、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56.对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对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贴息,最高额度是40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实地考察企业吸纳就业人数、经营规模、发展现状等情况综合评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自2024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贴息条件的财政给予部分贴息。

  适用范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

  执行时间:2024年1月1日起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享受方式:经新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认定符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对象。

  创业(开业)补贴政策

  57.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创办企业或个体经营取得营业执照注册时间1年以上5年以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扶持的政策规定;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补贴标准为一次性5000元。

  适用范围: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就业困难人员、“两类人员”、返乡农民工。

  执行时间:2018年1月1日起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享受方式:经新县就业创业和涉外劳务服务中心创业服务股认定符合政策要求的补贴对象。

  企业职工培训政策

  58.企业新录用人员参加纳入政府补贴培训评价机构清单管理的机构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24个学时以上的给予企业每人300元补贴。

  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参加由省内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目录清单管理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本人岗位职业(工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脱产培训,集中时间在24个学时以上,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每满8个学时给予200元一次性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由企业组织培训的,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企业;职工自主参加培训的,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职工。

  适用范围:县域内各企业

  执行时间:2022年3月30日起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享受方式:企业申请,人社部门认定、审核、补贴

  企业新型学徒制政策

  59.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按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原则,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模式,共同培养企业技能人才的一种通过系统化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的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包括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录用员工;转岗转业或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和职工意愿自主确定其他职工。参训职工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学徒培训协议期限。学徒培训期满,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结业(毕业)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执行,实际支出低于5000元的,据实申请补贴。

  适用范围:县域内各企业

  执行时间:2022年3月30日起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享受方式:企业申请,人社部门认定、审核、补贴

  创业培训政策

  60.创业培训的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脱贫家庭子女(含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提供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免费创业培训,可对培训机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 培训200元/人,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1000元/人,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1000元/人,创业实训300元/人,网络(电商)创业培训1500元/人(含网络教学平台服务费)。

  适用范围:城乡各类劳动者

  执行时间:2023年11月9日起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享受方式:经县就业创业和涉外劳务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培训股认定

  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

  61.经河南省或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按照本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要求对在本市就业(以在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为准)的职工(含劳务派遣员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工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象应为本企业和委托企业在岗职工、长期劳务用工。以企业直接认定方式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00元/人、中级工120元/人、高级工140元/人、技师175元/人、高级技师190元/人给予补贴。同一人员、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申领。

  适用范围:县域内各企业

  执行时间:2022年3月30日起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享受方式:企业申请,人社部门认定、审核、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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