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县惠企服务政策汇编——(十一)文旅研学政策汇编
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62.每年设立1000万元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文化旅游产品打造、品牌创建、信息化建设、乡村民宿发展、人才培养等奖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化旅游发展,培育市场主体,扩大市场规模,提升发展质量。
政策依据:《新县加快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新政办〔2023〕17号
适用范围:参与文旅项目建设、运营的民营企业和个人
执行时间:2023年4月17日起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享受方式:出具奖励事项证明材料,经审核、公示后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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