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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朝露律师事务所新入职实践锻炼律师 到新集司法所开展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指示精神,践行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具体行动,4月15日,河南朝露律师事务所新入职律师吕清跟随浒湾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辖区小学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活动中,吕律师根据同学们的年龄特点、生活习惯和认知水平,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帮助同学们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与约束作用。随后,吕律师结合校园生活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如校园欺凌、盗窃、网络诈骗等,深入剖析了这些行为的成因、危害及法律后果。同学们听得聚精会神,不时与吕律师互动交流,现场气氛热烈。在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吕律师耐心解答,通过案例解析进一步强化了法律知识的理解,引导同学们树立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养成自觉守法习惯。
新入职实践锻炼律师吕清表示,在接下来的实践锻炼中,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司法所协同配合,协助做好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合法性审核、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等工作,切实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力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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